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《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规划》提出,要将山东半岛城市群建设成为发展活力足、一体化程度高、核心竞争力强的现代化国家级城市群。为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效落实,山东将着力从三个方面推进规划实施,近期将开展都市圈(区)同城化建设、中心城市升级建设。
首先是建立健全规划实施领导机制。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研究、协调、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,组织编制都市圈(区)规划,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,制定并完善有利于推动规划实施的绩效评价体系,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,推动协调发展取得实效。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作为城市群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作用,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实施进展情况,建立都市圈(区)沟通协作机制,促进一体化发展。
其次是制定规划实施配套措施。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业务指导,研究制定支持半岛城市群发展的具体措施,在有关规划编制、体制创新、政策措施、项目安排、重点领域改革试点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。加强相关规划编制,组织编制都市区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,明确发展目标、空间结构和开发方向,推动城市群健康发展。完善实施行动计划,近期以都市圈(区)同城化建设、中心城市升级、碧水蓝天共保、万里绿道网建设、快速交通网建设等为重点,研究制定行动计划。
第三是强化公众参与。加强舆论引导,突出宣传推进半岛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意义和重大举措,及时公布一体化发展进展情况,增强公众对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认同感,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城市群一体化建设,畅通公众意见反馈渠道,形成全社会关心、支持和主动参与半岛城市群发展的良好氛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