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南亿元创新券“洒”向中小微企业

本报讯记者温跃赵小亮报道日前,济南市出台《中小微企业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旨在激发创新活力,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。2017年,济南拟安排创新券专项资金1亿元,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每年最高可申领创新券60.5万元,补贴额度为目前国内相关政策中最高。

  据了解,创新券分为普惠券和重点券两大类共8种券。普惠券包括3种:一是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。支持对象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、创新创业团队和创客,用于企业通过各类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研发以及新技术和新产品、检验检测、知识产权、科技咨询、互联网和科技金融等服务。二是服务券。支持对象为小微企业和部分“个转企”,用于企业购买管理咨询服务、创业辅导、市场开拓、人员培训、法律维权等专业化服务。三是活动券。支持对象为中小微企业、创新创业团队和创客,用于企业购买孵化器、众创空间和服务平台等服务机构举办的讲座、论坛、沙龙、路演等各类创新创业活动。

       重点券分为5种,用于开展研发活动和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服务,主要有:金种子企业培育创新券,支持对象为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,申领最高额度为30万元;人才引进跟踪支持创新券,支持对象为经市政府或有关部门认定,“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”和“泉城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集聚计划”引进的创业人才(团队)在济南市创办的企业等,申领最高额度为30万元;科技创业企业创新券,支持对象为由高校、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和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到各类科技园区创办、领办的科技型企业,或者高校、科研院所发明成果转移转化创办的科技型企业,申领最高额度为30万元。

  在普遍使用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基础上,济南市增加服务券、活动券两种券,同时针对5类重点企业设立专门培育引导券种,企业可根据创新需求自行确定申领券种,一家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最多可以同时领到5种券,服务种类是目前同类政策中最多的。实施“互联网+”新模式,企业统一在管理平台上随时申领创新券,先购买科技等服务,然后由服务机构或企业通过管理平台申请兑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