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山东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
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各市财政局、省财政直接管理县(市)财政局,省直有关部门:
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专项资金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根据财政部《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金〔2016〕85号)有关规定,结合我省实际,我们研究制定了《山东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执行中如有问题,请及时反馈我厅。
山东省财政厅 2017年2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