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济阳县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

济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关于印发济阳县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

 

各镇人民政府,各街道办事处,县政府各部门:

《济阳县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》已经县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
济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6 月 5 日

济阳县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

为抢抓山东省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发展机遇,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,开创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新空间,根据国家、省、市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意见精神,结合我县实际情况,提出如下实施意见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(一)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山 东省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大会精神,以电商产业 园区为载体,以电商行业协会为纽带,以电商服务网络为支撑, 加快全县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,积极营造开放、规范、诚信、 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,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创新动力、创造 潜力和创业活力,促进全县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深入开展,努力推 动县域经济提质增效。

(二)主要目标 到 2020 年底,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和企业电子商务应用 能力显著提升,年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超过 65 亿元,其中网络零 售额突破 8 亿元;创建省级“电商小镇”1 个、创建市级电子商 务示范园区(基地、楼宇)1 处、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3 家; 培训各类电子商务人才 600 人次以上,新增电子商务就业人员2000 人以上,培育打造一批电子商务优秀创业团队;培育引进 有一定影响力的电子商务服务机构 5 家以上,实现县镇村三级电 子商务服务体系全覆盖。

二、主要任务

(一)打造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 按照政府引导、企业主导、社会参与、市场运作的原则,建 设提升集商品交易、物流仓储、融资担保、研发设计、配套服务 于一体的电子商务示范园区(基地、楼宇)。支持重点电子商务 企业向电子商务示范园区(基地、楼宇)集聚并给予适当扶持, 推动电子商务产业链协同发展,打造电子商务生态圈。支持建设 电子商务创客空间和孵化器,鼓励电子商务初创企业入驻发展。 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和配套服务体系集聚布局,运用市场化手段更 好地发挥孵化功能,促进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。(牵头单位: 县商务信息中心;配合单位:县经济和信息化局、县科技局、县 市场监管局、县金融办,济北街道办事处)

(二)加快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整合县域各方资源,加快推进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、 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、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,逐步实现全县 电子商务三级服务体系全覆盖。

1.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。依托电子商务示范园区(基 地、楼宇),建设形象展厅(展销区、体验区、特色馆等)、服务平台(办公室、会议室、咨询室、接待中心等)、孵化基地(培 训中心、创客中心、摄影中心等),统筹整合全县电子商务服务 资源,积极引进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,为各类企业、工商业 户、创业青年等提供电子商务综合公共服务。(牵头单位:县商 务信息中心;配合单位:县委宣传部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、县科 技局、县农业局、县教育体育局、县市场监管局、县金融办、县 蔬菜技术服务中心)

2.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。依托各镇(街道)经济发展办公 室,结合辖区产业特色,建设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。负责向上协 调县级公共服务资源下沉,向下指导各村进行资源挖掘、优化整 合,为辖区电商企业或从业人员提供综合服务。(牵头单位:各 镇(街道)政府(办事处);配合单位:县经济和信息化局、县 农业局、县市场监管局、县商务信息中心、县金融办、县蔬菜技 术服务中心)

3.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。依托邮政、阿里、京东、苏宁等 电子商务平台的村级服务点等资源,优先考虑美丽乡村示范村和 贫困村,在每个行政村建设 1 处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。负责本村 的电商咨询、物流中转、代销代购、信息服务等基础服务。(牵 头单位:各镇(街道)政府(办事处);配合单位:县委农办、 县公安局、县扶贫办、县商务信息中心、县金融办、县供销社、 中国邮政集团济阳分公司)

4.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协会。依托县域电子商务骨干企业, 探索成立济阳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协会。负责规范行业市场行 为,提高行业自律水平;组织开展行业调查,提供信息技术咨询; 开展电商技能培训,组织电商产品展览;开发电商产品资源,推 进电商集聚发展。(牵头单位:县商务信息中心;配合单位:县 民政局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、县农业局、 县蔬菜技术服务中心)

(三)加快电子商务零售业发展 依托县域特色资源,加大宣传推广力度,支持企业建立电子 商务网站、创建网络品牌,鼓励线上交易与线下交易融合创新。 深入推进“互联网+品牌”工程,积极推荐我县名优特产品入驻 网上“鲁产名品”馆,全方位开展网上推介,提升品牌市场占有 率。支持规模及限额以上传统商贸企业加大电子商务发展投入, 鼓励传统百货、连锁超市、批发市场等依托现有实体网点、货源 渠道、物流配送资源开展网络零售业务,促进电子商务与传统零 售业融合发展。(牵头单位:县商务信息中心;配合单位:县发 改委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、县农业局、县市场监管局)

(四)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应用 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平台,支持开展种子、化肥、农药等 农资和水果、蔬菜等特色农产品网上交易。鼓励依托特色农产品 资源,发展生鲜农产品“网订店取”“时令农产品预定”业务,加强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,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。支持有条件的 村建设乡村旅游淘宝村,推进农村旅游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。积 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,扶持发展特色鲜明的电子商务网 店,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,进一步拓展市 场销售空间。(牵头单位:县商务信息中心;配合单位:各镇(街 道)政府(办事处),县农业局、县金融办、县供销社、县旅游 促进服务中心、县蔬菜技术服务中心、中国邮政集团济阳分公司)

(五)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深入挖掘产品适于网销的优势产业,重点针对食品饮料、机 械装备、针织服装等特色产品,深化与知名专业跨境电子商务平 台对接合作,扩大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。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从 业人员的培训力度,不断培育壮大跨境电子商务营销主体。全面 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,在海关、报检、结汇和退税等 环节提高工作效率,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深入开展。(牵头单位: 县商务信息中心;配合单位:县经济和信息化局、县科技局、县 教育体育局、县金融办、县国税局、人民银行济阳支行)

(六)完善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加大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力度,支持学校、企业及社会组织合 作办学,探索建立实训式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培训机制。支持企 业引进高中端电子商务人才,纳入全县引进人才政策扶持范围。 充分利用省级农村电子商务扶贫政策,开展有针对性的电子商务扶贫培训。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,鼓励企业、社会组织、中介机 构等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宣传、高峰论坛、主题沙龙、创新大赛等 活动,为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。(牵头单位:县商务 信息中心;配合单位:县发改委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、县财政局、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县教育体育局、县扶贫办)

三、保障措施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济阳县发展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(见附件 1),负责 全县电子商务工作的综合协调、督导检查等工作。各成员单位要 密切配合,通力协作,明确专人负责电子商务工作,共同促进全 县电子商务工作加快发展。

(二)强化政策支持 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,重点支持建设电子商务三级公共服 务体系,创建电商小镇、电子商务示范园区(基地、楼宇)、电 子商务示范企业,开展电子商务宣传培训活动等,切实发挥财政 资金导向作用,引导社会各方积极投资电子商务领域,推进全县 电子商务工作深入开展。

(三)优化发展环境 加大对电子商务工作的宣传力度,充分宣传电子商务工作的 新思路、新举措、新成果,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。探索创新与 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信贷融资方式,形成政府、企业、社会资本等多元化资金支持格局。发挥电子商务协会在行业自律、技术 推广、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作用,促进全县电子商务广泛运用。

附件:1.济阳县发展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.济阳县鼓励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奖励扶持标准

附件 1 济阳县发展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:孙战宇 县委副书记、县长 副组长:白宝强 副县长 成 员:李振山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 斌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梅生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 强 县委农办主任 闫立然 县发改委主任 杨德超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春亭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 民 县科技局局长 徐家武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董法明 县财政局局长 毕义忠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傅 中 县民政局局长 焦玉印 县农业局局长 周德新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周红旗 县供销社主任 李晓青 县金融办主任 李宪亮 县扶贫办主任 罗佃华 县商务信息中心主任 李卫强 县蔬菜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王 菊 县旅游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徐建新 县国税局局长 牛传东 人民银行济阳县支行行长 高俊鹏 中国邮政集团济阳分公司经理 姚敬民 垛石镇镇长 石治国 曲堤镇镇长 陈丙铜 仁风镇镇长 付丰亮 新市镇镇长 徐万平 济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葛三东 济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秀亮 孙耿街道办事处主任 孟永刚 回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健 崔寨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爱霞 太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信息中心,罗佃华兼任办公室主 任。

附件 2

济阳县鼓励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奖励扶持标准

为加快推进我县电子商务发展,抢抓新旧动能转换发展机 遇,促进全县经济转型升级,特制定本标准。

 一、对认定为省级“电商小镇”的,在上级奖励扶持的基础 上,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主办企业 20 万元奖励扶持资金。

二、对认定为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(基地、楼宇)的,在 市级奖励扶持的基础上,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主办企业 10 万元奖 励扶持资金。

三、对认定为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,在市级奖励扶持的 基础上,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企业 5 万元奖励扶持资金。

四、对达到建设标准的村级电商服务点(由镇级电商服务站 负责达标验收,县商务信息中心进行备案),按照每个村级电商 服务点 500 元的标准,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扶持。 村级电商服务点建设标准为:有固定场所和专职服务人员、 能够完成代买代卖、提供有关便民服务等功能。 五、县财政每年将 5 万元电子商务专项经费列入预算,用于 支持电子商务公共管理和宣传培训。